文件管理 · 2022年7月28日

关于文件编号|政府文件编号规则

㈠ 关于公文中序号排列的问题

2001年实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25条第(六)项明确规定: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内“一、容”,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也就是说,公文如果只有一个层级,就是“一”的形式;如果如题所述公文中正文的结构层次只有两层,那么规范的序号顺序当然是一、(一)的。上述说的是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的规范,但是在实践中我们还会碰到若干与之存在不同的公文,主要是各级党的机关公文,因为199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制定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没有涉及到关于层级序号格式问题,因此大多数时候下我们参照行政公文的格式来,但严格意义上说政府口的文件规范对党口文件没有约束力的

㈡ 公文 文件编号问题

公文编号一般包括机关代字、年号、顺序号。如:“国发〔1997〕5号”,代表的是国务院一九九七年第五号发文。“国发”是国务院的代字,“〔1997〕”是年号,(年号要使用方括号“〔〕”),“5号”是发文顺序号。几个机关联合发文的,只注明主办机关的发文编号。编号的位置:凡有文件版头的,放在标题的上方红线与文头下面的正中位置;无文件版头的,放在标题下的右侧方。公文编号的作用:在于统计发文数量,便于公文的管理和查找;在引用公文时,可以作为公文的代号使用。

㈢ 文件编号与发放编号有什么不同

文件编号:抄是指不同的文件之间的编袭号,一般企业都制定有文件编号的程序文件(标准或规定),规定什么类别的文件用什么格式的编号进行分类。根据文件编号发放执行及记录归档。发放编号:是指相同文件发放时的编号,同一文件发放到不同部门(或相关人员)的编号不相同,可以是流水号,以便对此文件进行跟踪,方便更改、回收销毁等。发放时根据发放编号发放记录在册。

㈣ 政府文件编号规则

文件编号可以看出发文单位、发文关系、发文时间、发文顺序;比如,财内办建[2011]58号,就传递容出这些信息,是财办关于建设方面的发文,并且是下行文,即指导下级的文件;2011表示是2011年时间的文件;58号则是发文文号,表示,这个系列文件已发至58号。

㈤ 如果进行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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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哪些红头文件要编号

这个不是编号,是发文字号,简称文号,习惯上也称为文件编号,它是发文机关在某一年度内所发各种不同文件总数的顺序编号。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的收发文机构负责统一编排。发文字号应当包括机关代字、年份代码、发文顺序号;联合行文,一般的以主办机关为主体依据编制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采用四位阿拉伯数字标识的公历年份并置于六角括号“〔〕”中;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6)关于文件编号扩展阅读:

如今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红头文件不但印制得漂亮,在一些重要会议场合,与会者往往人人手中都有一份。

由于出台和下发一份红头文件非常麻烦,文件起草者并不愿意发文,但一些领导却爱用文件推动工作。人社部一位官员透露,“领导推动的文件稍多一些,要是中央领导批示,就得赶紧做。”一位地方的区人社局副局长也说:“自己单位发文的情况很少,不过,关于人事任免一定要发文。”

按照惯例,当上级出台一份红头文件时,下级必须做出必要回应。“怎么样体现呢?第一是成立领导小组,第二就是再出个文件来贯彻落实。”一位省直机关干部坦言:“它是一个象征。”

2012年12月中共中央颁布“八项规定”,其中提到“中央政治局全体同志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㈦ 关于公文写作:编号规则 比如编号:1.2.1.1的下一级编码是

公文写作都是有固定的格式的。大标题为小二宋体加黑正文:第一阶标题为:一 字体为加黑楷体第二阶标题为:(一) 字体为黑体第三阶标题为:1 字体为仿宋加黑第四阶标题为:(1)基本上也是的标题就够了,若还要分的话,第五阶标题为:① ,不过第五标题很少用到

㈧ 管理文件的编号怎么编写

(企业字母缩写简称)—(文件类型)—(文件版次)—(文件编号)如: LX-WI-A0-003 联想公司–作业指导文件–第一版–第三份文件再如 LX-QR-A1-009 联想公司–表格类文件–第一次修订版–第9份文件以上为例子,可以改变缩写 只要你明白字母的含义就好

㈨ 文件编号规则

文件编号可以看出发文单位、发文关系、发文时间、发文顺序;比如,财办建[2011]58号,就版传递出这些信息,是财办权关于建设方面的发文,并且是下行文,即指导下级的文件;2011表示是2011年时间的文件;58号则是发文文号,表示,这个系列文件已发至58号。

㈩ 关于公文写作:编号规则比如编号:1.2.1.1的下一级编码是

公文写作在正文中数字序号使用的级别顺序为:“一”“二”“三”——“ 一”“二”“三”——“1” “2”“ 3”——“ ⑴”“⑵”“⑶”——“①”“②”“③”。

带括号的序号和带圆圈的数字序号,后面不再加顿号、逗号之类; 如:⑴ 而不是 ⑴、特别要注意的是:“ 一 ⑴”输入的正确方法是“插入”—“特殊符号”—“数字符号”,而不能用键盘输入括号然后加汉字或数字。

一般的标点符号要在中文输入法下输入。只有平时注意数字序号的使用规范,才能使文章层次清楚有理。

(10)关于文件编号扩展阅读

公文必须注明发文日期,以表明公文从何时开始生效。发文日期位于公文的末尾、发文机关的下面并稍向右错开。发文日期必须写明发文日期的全称,以免日后考察时间发生困难。

发文日期一般以领导人签发的日期为准。 一般以领导人最后签发的日期为准,经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决定等以会议通过的日期为准。应用阿拉伯数字编写成文日期,如2013年7月9日,成文日期在正文之下一般空2行、右边空4个字,用3号仿宋体排印,发文单位署名在成文日期上一行和日期居中对齐。

公文编号一般包括机关代字、年号、顺序号。如:“国发〔1997〕5号”,代表的是国务院一九九七年第五号发文。“国发”是国务院的代字,“〔1997〕”是年号,(年号要使用方括号“〔〕”),“5号”是发文顺序号。

几个机关联合发文的,只注明主办机关的发文编号。编号的位置:凡有文件版头的,放在标题的上方红线与文头下面的正中位置;无文件版头的,放在标题下的右侧方。编号的作用:在于统计发文数量,便于公文的管理和查找;在引用公文时,可以作为公文的代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