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管理 · 2022年11月5日

合政秘文件在哪里|合政秘(2010)8号文件哪里找到

Ⅰ 我也需要合政秘【2010】145号文件,能不能传给我。邮箱[email protected]。谢谢

这个2010年时事政治半月谈了望资料有没有用2010考试时事政治电子书(1009)–2010年9月1日更新时事政治和测试更新2010年8月;《半月评论》更新2010年第16期;《了望时评》更新2010年第35期;半月谈时事和小测验更新2010年第16期;94个申论写作模板及范文资料主题,收集整理2007年1月至2010年8月期间国内外重大时事政治资料,内容分为“时事政治备考学习方法汇总”附录,以及“时政阅览部分”、“半月谈重大时事及小测试”、“时政测试部分”、“半月评论”、“了望时评”、“申论写作模板及范文”、“时政热点精选”、“历年党代会文件及政府工作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60年大事记”九部分,计70000多字、1000多道测试题。可以上网搜索一下“2010考试时事政治电子书”的下载地址

Ⅱ 合秘政2015121文件农村房屋拆迁补尝办法

为何不展示文件内容,网络无知道

Ⅲ 肥东桥头集合马路提升工程安置小区在哪

在店埠镇桥枫苑安置小区。为了保障长古路三期建设及沿线景观提升项目建设, 改善文旅环境和居民生活水平,维护房屋安置对象的合法权益,依据《肥东县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暂行办法》(东政〔2018〕7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肥东县被征收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合政秘〔202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及群众意愿,现特制定《肥东县长古路沿线景观提升及三期建设(桥头集段)项目被征迁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方案》。桥头集镇,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辖镇,位于肥东县东南部沿山一带,距省城合肥18公里,东与巢湖接壤,地理位置优越,有“山镇”之美称。辖区总面积117.31平方千米(2017年),耕地面积2.2万亩,山林面积3.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47%,人口53511人(2017年)。

Ⅳ 请问谁知道合政秘 2006 32号文件 急需

关于合肥市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产权调换差价及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的批复合政秘〔2006〕32号市拆管办:报来《关于提请批准实施〈合肥市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产权调换差价及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的请示》(合拆办〔2006〕7号)悉。经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研究,同意对《合肥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补助标准》(合政〔2002〕195号)中的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产权调换差价及临时安置补助费进行调整,新补偿标准自2006年3月20日起实施。二○○六年三月三十日合肥市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产权调换差价及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一、货币补偿基准价格(一)住宅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单位: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区 位 级 别 货币补偿基准价格I类地区:环城公园路以内 A级:宿州路与环城北路交口-环城北路-环城西路-环城南路-环城东路-寿春路-宿州路-宿州路与环城北路交口 3000B级:I类地区内除A级以外的地区 2850II类地区:环城公园路以外至一环路以内 A级:亳州路与濉溪路交口-濉溪路-明光路-全椒路-屯溪路-合作化路-南淝河-亳州路-亳州路与濉溪路交口 2350B级:明光路与濉溪路交口-濉溪路-凤阳路-全椒路-明光路-明光路与濉溪路交口 2150C级:亳州路与濉溪路交口-亳州路-南淝河-合作化路-濉溪路-亳州路与濉溪路交口 1900III类地区:一环路以外至二环路以内 A级:史河路与合作化路交口-合作化路-黄山路-潜山路-史河路-史河路与合作化路交口;屯溪路与合作化路交口-合作化路-望江路-马鞍山路-屯溪路-屯溪路与合作化路交口;界首路与濉溪路交口-界首路-茨河路-蒙城北路-砀山路-板桥河-濉溪路-界首路与濉溪路交口 1750B级:III类地区内除A级以外的地区1450IV类地区:二环路以外 A级:长江西路与环湖东路交口-长江西路-人工湖路-黄山路-玉兰大道-望江西路-玉兰大道-合宁高速-金寨路-东流路-环湖东路-长江西路与环湖东路交口 1200B级:南淝河与当涂路交口-当涂路-临泉路-龙岗大道-合裕路-兴港路-南淝河-南淝河与当涂路交口;金寨路与东流路交口-金寨路-合宁高速-包河大道-东流路-金寨路与东流路交口 1050C级:IV类地区内除A级和B级以外的地区 950(二)非住宅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单位: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区 位 级 别 货币补偿基准价格营业房 住宅改营业房 办公旅馆 工业厂房 仓储用房I类地区:环城公园路以内 A级:长江路、金寨路、淮河路、美菱大道、宿州路、桐城路、安庆路、红星路、庐江路沿街面墙15米以内的房屋 16000 5800 3500 2300 2100B级:I类地区内除A级以外的地区 13000 4300 2900 2150 1950II类地区:环城公园路以外至一环路以内 A级:长江东路、长江西路、金寨路、明光路、美菱大道、胜利路、滁州路、桐城路、芜湖路、五河路沿街面墙15米以内的房屋 8500 2800 2500 2000 1700B级:II类地区内除A级以外的地区 6500 2700 2200 1800 1600III类地区:一环路以外至二环路以内 一环路以外至二环路以内区域 3500 2000 1400 1300 1200IV类地区:二环路以外 二环路以外区域 2600 1400 1280 900 800二、产权调换差价(一)住宅产权调换差价标准(单位: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被拆房屋结构安置房结构 现浇砼框架 砖 混 砖瓦、砖木 简易7成以下(含7成) 7成以上 7成以下(含7成) 7成以上 一 二 三砖混 100 0 120 80 140 160 180 200现浇砼框架 120 100 180 160 210 220 240 26024米以上高层 280 310 330 350 370 390(二)非住宅产权调换差价标准1、营业房安置在:一层15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二层9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三层以上3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2、其他非住宅安置在:一层3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二层2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三层以上1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3、住宅改营业房安置在:一层2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二层15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三层以上5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说明:上述非住宅产权调换差价标准中的营业房安置在一层和二层的差价标准系安置在I类地区的产权调换差价标准;若安置在II类地区,各产权调换差价标准在I类地区基础上减少20%;若安置在III类地区,各产权调换差价标准在I类地区基础上减少30%;若安置在IV类地区,各产权调换差价标准在I类地区基础上减少40%。其他非住宅产权调换差价标准和营业房安置在三层以上的产权调换差价标准不随安置区域不同而调整。三、临时安置补助费(一)实行产权调换的住宅,自行过渡临时安置补助费根据应安置房屋面积(包含易地安置政策性应增加的面积)在18个月以内按下列标准计算:1、国有土地住宅临时安置补助费:6元/月?平方米使用面积;2、征地转户住宅临时安置补助费:6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二)实行产权调换的非住宅,自行过渡临时安置补助费根据有照建筑面积在30个月以内按下列标准计算:1、商业用房临时安置补助费:12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2、办公、旅馆、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其他非住宅临时安置补助费:7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说明:《合肥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补助标准》(合政〔2002〕195号)除上述标准调整外,其他规定维持不变,继续执行。

Ⅳ 请问谁有(合政秘《2011》125号)文件

文件名称是《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信委关于淘汰造纸砖瓦行业落后产能实施意见的通知》,你用这个名字去网络就有了,而且在合肥市政府官网上有,http://www.hefei.gov.cn/n1070/n304559/n310576/n313486/n18642027/n22753064/n22753303/22755441.html

Ⅵ 合政秘(2010)8号文件哪里找到

1、尚在执行期的文件,上网公开的可能性不大。但如果是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9条、第10条中应当公开的内容,可以到当地现行文件公开中心查阅。2、现行文件中心一般设在当地文化馆或是档案馆中。

Ⅶ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办发[1993]81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同时适用于省内各企业、事业单位。第三条各级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应贯彻党政分开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确保国家机密。第二章公文种类和形式第四条公文种类及其适用范围,按国办发[1993]81号文件规定执行。第五条公文形式由各级行政机关结合实际制定。第六条省人民政府及办公厅公文的主要形式:(一)文头为《安徽省人民政府文件》、代字为“皖政”的文件,用于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指示,部署人局性工作,发布规章和重要决定,向国务院报告、请示重要工作,以及其他必须以省人民政府名义办理的重要事项。(二)文头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代字为“皖政办”的文件,用于传达省人民政府关于某一方面工作的决定,转发各地、各部门的报告,通知有关重要事项等。(三)安徽省人民政府内部传真电报、密码电报,代字分别为“皖政明电”、“皖政密电”,用于办理安徽省人民政府文件中的紧急事项。(四)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内部传真电报、密码电报,代字分别为“皖政办明电”、“皖政办密电”,用于办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中的紧急事项。(五)文头为《安徽省人民政府》、代字为“皖政秘”的文件,用于省人民政府对有关地区、部门或单位通知重要事项,批复请示事项,发布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组成的通知,向国务院报告请示某一方面的工作,以及用于与国务院各部门或兄弟省区商洽问题的函件。(六)文头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代字为“皖政办秘”的文件,用于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以办公厅名义对有关地区、部门某项工作的通知,答复内容一般的具体事项,以及办公厅同各业务主管部门之间联系事项,与国务院各部门或兄弟省区商洽一般问题的函件,办理办公厅内部事务等。第三章公文格式第七条公文格式包括版式和公文体式,一般由发文机关(文头)、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印章、成文日期、附注、主题词、抄送(含抄报)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一)公文文头一般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的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只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的简称作文头,用大号字居中套红印在文件首页上端。几个机关联合行文,可用主办机关一家文头,也可并用几家机关名称的文头,但应将主办机关排列在前。(二)密级公文应分别标明“绝密”、“机密”、“秘密”,并同时标明份号。(三)紧急文件应在文头的右上角分别标明“特急”、“急件”、电报分别标明“特急”、“加急”、“平急”。(四)发文字号由机关代字、年度和顺序号组成。几个机关联合行文,只标注主办机关发文字号。有发文机关加“文件”二字组成文头的文件,发文字号一般标注在文头之下、横线上方居中;只用发文机关作文头的文件,发文字号则标注在横线之右下角、文件标题之上。机关代字应保持稳定,不可经常变动。年度应加方括号;年度和顺序号一律使用阿拉伯数码。(五)上报的公文,应注明签发人。联合行文要同时注明联合发文机关的签发人。签发人姓名标在文头之下、横线以上右侧位置,或标在横线之右下角、文件标题之上。同时,发文字号则移至左侧。(六)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一般应标明发文机关和公文种类。为避免公文标题累赘,有公文文头的,可不标明发文机关;除发布法规性文件加书名号外,一般不加标点符号。(七)主送机关应明确、具体,标列在标题之下、正文的开头。上行文只应主送一个机关,如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应用抄送形式,标列于抄送栏内;平行文的主送机关应根据要求写具体;下行文的主送机关应视公文内容和发送范围而定。(八)正文是公文的主体部分,用以表达公文的内容。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文字表达应力求简明扼要,开门见山,观点鲜明,用语准确,层次清楚,结构严密。(九)公文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成文时间之前注明附件名称和顺序。公文结尾若出现空白页,应注明“此页无正文”,并加圆括号。(十)文件除会议纪要外,一律加盖印章,用印位置在成文日期的上侧,要求上不压正文,下要骑年盖月。联合上报的文件,可由主办单位加盖印章,但在首页要注明协办单位签发人姓名。联合下发的文件,都应加盖印章,并将主办机关排列在前。电报应落款并标明签发人,不需加盖印章。(十一)文件的成文日期,以领导人签发的日期为准;几个机关联合发文,以最后签发的日期为准;电报以发出时间为准;会议讨论通过的文件,以讨论通过的日期为准,并应在标题之下、正文之前,用小于标题字号的另一种字体注明会议名称和通过日期,加上圆括号。(十二)文件应根据内容标注主题词,一般不超过5个词汇。上报的文件,应标注上级机关公文主题词表中规定的主题词。主题词标注在文件末页下端、抄送栏的上方。(十三)抄送栏设于文件末页下端、印发机关之上。抄送机关多的,应依上级机关、平级机关、下级机关次序排列;同一层次的依党、政、军、群顺序排列。(十四)文件一般应有印制版记。印制版记列于抄送栏之下,左侧注明印发(翻印)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右侧注明印发(翻印)日期,右下角注明印发份数。(十五)公文如有附注,如“此件不得登报”,“此件不得翻印”等,应标注在成文日期左下方、主题词之上,并加圆括号。

Ⅷ 哪们朋友有合肥市136号拆迁文件!急需!(2008)63号文件有的话一起发我,感谢!email:[email protected]qq.com

看来楼主对政府文件还是不了解呀。仅仅给出一个文件号,也不给出颁发部门,怎么查呀?所有的政府部门都有可能颁发第136号文件呀?另外是哪年的136号文件呀?经向合肥市政府查询,最接近楼主查询的文件是:一、政府令[2008]136号“合肥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办法” 二、合政秘[2008]63号“合肥市市区征地补偿标准”两个文件都不是关于拆迁的,其大致内容如下:一、政府令[2008]136号“合肥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办法”与补偿相关的大致内容:1、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标准执行。房屋和其他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的补偿标准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2、土地补偿费按以下规定支付:(一)总额的70%用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直接转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二)总额的30%支付给拥有土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使用管理由区政府负责监督,具体办法另行制定。3、安置补助费用于支付抚养补助费、自谋职业补助费,剩余部分用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统一转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基金财政专户。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权人所有。5、下列人员视为需安置的农业人口:(一)户口暂时迁出的现役军人(不含军官)、在校大中专学生;(二)被注销户口的劳改劳教人员;(三)捐资转户前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户后仍以原承包土地谋生且历次征地未进行安置的人员;(四)户口虽已迁出该集体,但在本集体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在迁入地未取得承包土地且未曾享受过征地安置的人员。6、具体安置对象按以下方法确定:(一)本户承包土地被全部征完的,该户全部人口纳入安置范围;(二)本户承包土地部分被征的,该户应安置人口=本次被征收耕地面积÷被征地户人均耕地面积;(三)本户承包土地部分被征,但征地后户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或户承包土地被征收70%以上的,在自愿放弃剩余承包土地交由本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安排使用后,该户全部人口可纳入安置范围。7、以征地书面批复时间为基准时点,不满16周岁人员,一次性发给抚养补助费1.2万元;16岁以上(含16周岁)人员统一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体系,并一次性发给自谋职业补助费1.2万元。二、合政秘[2008]63号“合肥市市区征地补偿标准”大致内容:1、综合地价的补偿标准区片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9.18万元/亩;区片Ⅱ征地区片综合地价7.59万元/亩;区片Ⅲ征地区片综合地价6.45万元/亩;区片Ⅳ征地区片综合地价5.72万元/亩;区片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5.29万元/亩;2、青苗补偿费标准(一)菜地一类 1600元/亩(指大棚菜地);二类 1400元/亩(指专业蔬菜基地);三类 1200元/亩(指无灌溉设施,不能常年种植,产量不高的菜地)。(二)粮地一类 1100元/亩(指灌溉水田);二类 1000元/亩(指望天田和水浇地);三类 900元/亩(指旱地)。(三)果园一类 3000元/亩(种植在5年以上);二类 2500元/亩(种植在3-5年);三类2000元/亩(种植在3年以下)。(四)林地1200元/亩(包括竹林和苗圃)。(五)鱼塘精养1600元/亩;一般1100元/亩;放养超过2年的不予补偿;水塘(蔺草、藕、菱)1100元/亩。

Ⅸ 哪位有合政秘[2012]207号文件

202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