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录 · 2023年3月6日

微信红包贿赂收不收|老师过年收学生家长微信红包算是受贿吗

Ⅰ 微信红包别人自愿给的会犯法吗

那要看收红包的人的身份。如果你是公职人员,即使别人自愿给你的,你也不能够收有可能够触及到法律,比如作为老师你收家长的红包,虽然家长是自愿给你的,但是如果家长截图就会造成你收受家长的贿赂,触犯法律。

Ⅱ 一个家长 问我他孩子在学校的情况 刚刚在微信发了一个红包给我 应该怎么办收还是不收

最好还是不收,作为老师来说,教书育人是本职工作。虽然,给红包是家长的一片心意,但拿了红包,难免有受贿赂的嫌疑。以后万一有人谈起此事,也会落人话柄,有损教师形象,得不偿失。不去点红包,红包在一天后自动退回。不用考虑就好。你可以直接回复:心意领了,对待每个孩子,我们都尽心尽职的,作为他的任课老师,对于他及每个学生的学习情况我都一直很关注,请家长放心。

Ⅲ 别人微信给我发红包该不该收

谁给你发的?价值多少?如果是对于你有所求的人,看你想不想帮他(她)了,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他要是想求着你,你要拿了这钱,你就不好拒绝他了。如果是追求你的人,你要是不喜欢人家千万别收,要不然人家默认你就是喜欢他的了。要是普通朋友发的小红包,就收着呗,可以再给别人回发一个,或者给他买些差不多价值的吃的或者饮品之类的。

Ⅳ 我是财务,有人给我微信转账2000元感恩,我收还是不收

不要收,这属于行贿受贿。一旦你收了,会心里不安的,你是利用职务收受的好处,属于受贿。

Ⅳ 别人请我帮忙时,用微信红包作为答谢,我该不该收

当然要收,下次才更好办事。你收了红包。发个握手的表情,就可以了。你办事,他付款。很公平。千万不要把人情扯进去。红包不是你要的,是对方主动要给,就说明你办的事,在他看来不止是小忙。红包可以收。

Ⅵ 老师过年收学生家长微信红包算是受贿吗

老师,过年过节收学生家长的微信红包,我认为这种做法是欠妥当的。如果家长有事情要求老师,或者是诚心诚意的对老师的一种感谢,也是比较正常的一座表现形式,一般情况下学校是不容许老师收。家长微信红包的,所以说你必须要弄清楚一般情况请不要收老师的红包啦。其实这不算贿赂是不算受贿,但是这种做法我也觉得也是不合适的。作为一个老师,一定要自律,自重自爱,自重,因为你脚学生是一种责任,不是说交学生就收人家的红包,因为你这座职责尽到了瞎找,感谢你,那么将来学生好懒,一定会报答你的。

Ⅶ 收个一块钱的微信红包 也算受贿么

多位受访的基层纪检干部表示,微信红包、电子预付卡等之所以成为“送礼神器”,一方面在于其隐蔽性,动动手指就能完成,不显山露水。另一方面,面额相对较小,往往打着人情世故、礼尚往来的名义,容易让党员、干部放松戒备。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党员领导干部对手机上的“红包”要有基本的把握,首先看发红包的人是否与自己存在职务上的关系,另外看金额和次数。“红包如果是亲戚好友之间娱乐互动、表达情意的一种方式,可以收,但如果涉及职务职权上的关系,次数多、金额大,则应该婉拒。”此外,庄德水指出,还要注意红包是发给谁。“现在很多行贿并不直接针对党员领导干部本人,而是针对其配偶、子女等亲属,风险点更多是身边的人。党员领导干部需加强警惕,防范风险,不要让红包撕开违纪的口子。”天津市委党校教授贾锡萍告诉记者,微信红包一次200元的人情往来,因数额小容易让领导干部失去警惕,但积少成多也容易出事。因此,对于那些明显超出礼尚往来标准的红包要做到坚决不收;抢到后才发现明显超标的,务必要退还;退红包遭拒的,必须登记上交。莫在聚会中“迷失自我”中央纪委近日对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其中不乏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等问题。“党员领导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也有联络情感的需求,但要处理好关系。”庄德水表示,目前公款吃喝的表现形式有所变化,出现了“不吃公款吃老板”现象,一些熟人间的饭局花的不是公款,而是由公司老板自掏腰包买单,场所也转换为“私人别墅”“公共食堂”。“关键是要避免宴请和职权挂钩,把握谁组织、谁参加、谁付款等环节,去不挂牌的招待场所也属于出入私人会所的违纪行为。节日聚会不是不能去,而是要有所选择,避免风险。”庄德水说。受访专家表示,对于一些难以界定私人关系还是工作关系的模糊地带,执纪确有难度。“纠正‘四风’、防范腐败、确保风清气正,一方面靠制度和纪律,另一方面也需要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守规矩,自己心里要有一杆秤,掂量哪些饭能吃、哪些场合能去,而哪些吃不得、去不得。”中央纪委相关负责人曾公开表示,有些党员干部的行为,明显超出了当地正常生活消费水平,也破坏了群众心目中党员应当是社会主义新风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带头践行者的良好形象。对这样的党员,党组织不能不管、不能不予过问。警惕“礼尚往来”中丢了原则1月1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第四次发布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每周通报”,通报近期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70起“四风”问题。其中,浙江江山市第四人民党支部原书记、院长刘小青在2015年、2016年春节期间违规收受医药公司代表所送加油卡2张2000元、礼金2000元和手机1部。而在2016年底,天津市纪委通报的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中,天津市西青区委办公室行政科科长刘宝奎也存在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3年12月至2016年1月,刘宝奎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赠送的高档白酒、三星手机等物品,折合人民币5700余元。2015年3月至2016年1月,刘宝奎用公款以个人名义看望病人、赠送礼金,共计花费1.15万元。2016年10月,刘宝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经明确了哪些“礼品”收不得: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一些违纪的领导干部说,所收的东西都是朋友间的礼尚往来,是作为人情才收下的。但是,一些人送礼的出发点就是为了让领导干部帮他办事。如果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对方办了事,利益输送一旦完成,受贿就立即成立。”贾锡萍表示,领导干部对于一些跟自己有利益关系的朋友,以人情世故为理由送的“大礼包”,要坚决拒绝。